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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九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这是九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而发出的工作通知,由此也可以看出,青少年心理健康得到了更大程度上的重视。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

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出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24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重常规管理,加强心理咨询辅导

1.定期开展心理筛查。各地各校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要组织开展1次学生心理健康全面筛查,建立“一生一册”心理成长档案,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客观看待测试结果,防止心理健康教育医学化的倾向,积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加强入学季、考试季、毕业季等特殊节点上特殊群体的心理危机排查,通过问卷调查、课堂观察、个别谈话、家庭访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学生身心健康状况,积极协同高校、医院、有资质的心理评估监测机构参与相关工作。

2.密切关注重点人员。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离异家庭或发生重大家庭变故的学生,尤其是存在抑郁、孤僻等情况的学生,建立重点人员台账,及时了解此类学生在人际交往、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谈话、上门家访,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心理咨询和疏导、危机评估与干预等服务,对情况特殊者,要及时与其监护人沟通,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关跟踪服务。

3.配齐建强基础设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财政等部门,统筹当地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心理辅导资源,乡镇中心小学及以上规模学校要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536号)标准,建设心理健康辅导室,提高心理辅导室的使用率与育人效果。村完小及教学点应设置相应心理辅导场所和设施设备,完善心理健康档案。支持社会力量将乡村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场所建在能让学生心胸舒展的校园内外适宜的场地,并配备相应器材。

4.健全心理干预体系。建立健全心理健康辅导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等制度,用好12355966525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助力心理问题化解。各地各校要对心理健康教师服务内容、频次、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健全心理辅导室值班、预约、面谈、转介、追踪和反馈等制度。要组织专门队伍,公布校园内心理援助电话、网络预约专线等服务通道,为不同年级、不同需求的学生提供“直通车”心理咨询服务,切实做好危机前、危机中和危机后的积极干预。

二、落实课程建设,配齐配强教师队伍

5.开足开齐心理课程。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统筹利用综合实践课、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的课时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将心理健康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课表。在教学时,灵活融入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内容,丰富教学途径方法,采取个别辅导、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家人、爱国爱民的意识。鼓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融合性的心理健康课程。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和“赣教云”平台,打造心理健康名师课堂,培育、遴选和推广一批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案例和线上课程,形成系列化的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程资源。

6.配齐建强教师队伍。各地各校要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按照师生比1800的比例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超过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教师和数名兼职教师;办学规模低于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应采用班主任兼职或通过其他学校对口援助、教师定点支教等多种方式,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确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机构也要相应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参照班主任管理,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与班主任同等待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至少要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加强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的研究与指导。

7.广泛开展专业培训。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积极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实现广大教师基本具备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素养,提升心理健康辅导和解决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能力。积极组织中小学班主任参与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能力培训,争取2年内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全部达到持证上岗要求。

8.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依据《关于组织开展九江市第二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九教办发〔202321号)推动评选九江市第二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从师资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心理健康日常管理等方面设置创建标准,以“特色学校”引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快更好发展。各县(市、区)可参照市教育局做法创建县级心理健康特色学校。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9.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各地各校要立足学生生活实际,结合“5·25”心理健康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微信、校刊、橱窗、板报等媒介积极传播心理健康知识,不断拓宽心理咨询辅导的平台与渠道,帮助学生掌握应对心理行为问题的实用方法和途径,科学引导中小学生安全、合理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预防其沉迷网络,诱发心理问题。

10.积极开展主题活动。各中小学校要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爱党爱国教育、生命教育、挫折教育、亲情教育等专题活动,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作用,丰富学生课外生活,通过主题活动广泛撒播心理健康种子,带动更多学生拥抱美好生活,体验生活的多姿多彩,培养学生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和积极向上、阳光开朗的心理品质。

11.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当地媒体、卫健、社区等部门沟通协作,常态化宣传日常锻炼、健康生活、疾病预防、毒品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爱眼护眼、校园应急救护等相关知识,在全社会管造浓厚心理健康教育条围,帮助学生树立健康意识观念,培养良好生活习惯,换高学生健康素养。

四、密切家校联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育人合力

12.明确家庭教育责任。家长或监护人要提高自身修养,传承良好家风,依法履行监护责任,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明确不同学段孩子的家庭教育重点,采取科学的家庭教育方式。培养孩子健康人格和良好行为习惯。要加强与学校沟通联系,时刻关注孩子心理状况,关心孩子健康成长,构建家校社三位一体优质、高效、网格化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13.构建校家社协同机制。要完善家访制度,借助“万师访万家”等活动平台,确保每学期对每个家庭至少家访1次,并就学生家庭情况、成长环境与经历等信息建立家访档案,将家庭教育、家校沟通作为学生心理预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家校社三位一体优质、高效、网格化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加强家校联系,学校应与家长共同商定干预方案,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开展家庭干预和心理辅导。有条件的学校应开设家长学校、社区家长课堂,将青少年发展心理学知识列为必修内容。要通过家长会、亲子互动活动、家庭教育心得交流活动等形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提高家长心理健康意识和家庭教育能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联系网信、卫健、公安等部门,建立数据监测反馈机制,加强对各类网络平台的监测,与公安部门紧密联动,建立急救机制,高效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有效融合当地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少年宫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资源,会同妇联等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逐步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优质课程资源库,为学生家长提供便捷、规范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14.增强医教合作。各地各校要联合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力度,畅通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鼓励和引导专家学者、医务人员、高校教师、具备相关资质的社会工作者、心理学专业大学生等群体加入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团队,为学生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拓宽心理健康教育途径。

五、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5.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从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整合各级各类资源,共同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中小学要成立校长负责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并完善评估考核机制,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16.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压实心理健康管理责任,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过程全监管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格局。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平安校园建设考评内容,确保有计划、有队伍、有制度、有专用室场、有活动记录。

17.完善督导追责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履职督导重要内容,督促指导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地各校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形成责任落实机制。对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学生极端事件,各地各校要深入开展个案分析,及时将分析情况逐级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及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将对发生多起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极端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专项督查,倒查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情况。

各地要积极挖掘中小学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工作案例,于6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曹泽辉,电话:8221353,邮箱:10440273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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